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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 (记者刘燕凤 通讯员邹兆荣)
日前,记者了解到,赣州市2023年度职工“补充医保”开始缴费参保,参保费为每人每年120元,每人限保一份。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保障期限从2023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6月30日24时止。
据了解,“补充医保”全称为《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是省总工会和省职工保障互助会2022年新推出的保障计划。凡赣州市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组织参保,成为互助会会员。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享受住院医疗补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补助及身故补助,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不包含自费医疗费用),扣除一次起付标准500元后,采取单次住院按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最高报销比例为100%,最高限额为20万元。
“补充医保”不仅和基本的医保、商业保险相独立,也不与工会互助保障现有的其他七项保障计划发生冲突,如同时参保互助保障所有保障计划,一次出险,多项保障计划分别赔,叠加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补充医保”自2022年推出以来,因其缴费低、报销额度高、限制条件少、覆盖范围广等优势受到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的欢迎,当年赣州市参保单位就达1039个,参保职工5.2万余人,目前发放单笔最高补助金17.8万元,有效缓解了职工因病或意外带来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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