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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融媒体2月28日讯2022年以来,乐都区纪委监委着眼乡村振兴战略,紧盯“三资”管理事项,以村集体资金管理为切入点,探索开展村级财务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打响村(社区)集体资金“保卫战”,守住了群众的“钱袋子”。
为推动村级财务监督试点工作具体化,乐都区纪委监委以第一、第二监督检查室为班底,抽调区农经站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乡镇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兼任联络员,以明查与暗访相方式,分片对乐都区碾伯街道城中村、岗沟街道贾湾村、洪水镇姜湾村、高庙镇白崖子村、雨润镇下杏园村、中岭乡草场村2020年至2022年度村级财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检查。重点紧盯财务公开、会计核算规范、滥用集体资金三方面突出问题,通过查看委托乡镇(街道)管理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文书凭据,实地走访了解村(社区)资产运营和监督管理,开展个别谈话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村级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精准发现各类问题隐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共发现财务核算、监管指导、能力素质等方面问题24条,提出意见建议7条。有问题的乡镇和村即知即改,整改难度大或无法整改的,要求说明情况,督促加强业务学习、强化监督管理。同时,综合发现问题的数量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督察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六个乡镇分管财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督促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治已病”“防未病”,让集体“钱袋子”扎得更紧。
记者 牛玉娇 李庆玲 通讯员 李进祺 稿件来源:青海观察客户端 声明:以上内容除注明来源稿件外,均为青海日报原创稿件,版权为青海日报所属媒体平台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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