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受伤,公司拒绝赔偿。法律援助介入后,公司赔了5万多元。日前,法律援助受援人宋阿姨将一面写着“尽职尽责维护权益,法律援助彰显正义”的锦旗,送到了贵阳市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表达对中心帮助其解决工伤赔偿纠纷的感激之情。
工作受伤 公司拒赔
2019年5月1日,宋阿姨入职某商务服务公司,由该公司安排其在花果园某超市从事保洁工作。2021年6月2日上午7时许,宋阿姨在工作时不慎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和左尺骨茎突骨折。治疗结束后,宋阿姨曾多次向公司主张赔偿,主张金额仅为一万元,但公司态度恶劣,拒绝赔偿。
(相关资料图)
无奈之下,宋阿姨向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被鉴定为工伤十级。拿到鉴定结果后,由于不清楚如何主张赔偿,宋阿姨向贵阳市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寻求帮助。
一波四折 应援优援
2022年4月11日宋阿姨以工伤赔偿为由向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初审材料时发现,宋阿姨是农村户口,工伤认定的材料齐全,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就简化手续、快速受理了该案件,并于当日审批、当日指派贵州匠合律师事务所杨云晟律师为该案提供诉讼服务。接受指派当日,援助律师电联宋阿姨,与其约定时间面谈该案。
2022年4月19日,约见当天,援助律师给宋阿姨老两口就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通过提交的材料,证明您在受伤时已63岁,早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您虽作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但本案若以工伤赔偿进行主张,劳动仲裁委一般不会受理,即便受理,也会以主体不适格裁定驳回;若以一般人身损害进行主张,必须以一般人身损害标准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并且将二者的区别、利弊、风险、程序等一并告知宋阿姨及老伴,两人思考再三后,仍然坚持以工伤赔偿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2022年4月23日,援助律师以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好赔偿金额、拟定劳动仲裁申请书、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后会同宋阿姨至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工伤赔偿为由提请劳动仲裁。当日,该机构以主体不适格对该案不予受理。援助律师就不予受理原因再次向宋阿姨进行解释,并建议其先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再以一般人身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此,宋阿姨听取了援助律师的建议,按照律师指引申请鉴定着手准备诉讼相关事宜。
2022年6月13日,准备好起诉材料后,援助律师陪同宋阿姨前往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0月19日,花果园人民法庭对该案开庭审理,经过援助律师的据理力争,2022年11月30日,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商务服务公司赔偿宋阿姨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0321.81元。2022年12月09日,被告公司对此判决不服,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12月19日宋阿姨就应诉事宜再次向中心申请援助,中心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指派同一律师承办该案。今年3月21日,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援助律师就公司的上诉请求发表意见。今年3月3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生效后,公司未按时向宋阿姨支付相应赔偿。为此,今年4月13日宋阿姨又一次向中心寻求帮助,中心指派杨云晟律师帮助宋阿姨拟定强制执行申请书。该案执行立案后杨律师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告知承办法官宋阿姨家庭经济状况实在困难,急需该笔赔偿解决生活难题,与执行法官共同促成该案达成执行和解。
今年4月28日,在法院的组织及杨律师的帮助下,宋阿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公司当日支付宋阿姨赔偿款2万元并约定剩余赔偿款分两次支付,于今年11月5日前全部付清,并就此签订执行协议。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高效专业 法援为民
为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信息库、不断健全法律援助相应服务机制、培训学习机制等,倾心尽力、多措并举,为老百姓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众提供民事法律援助54件,挽损130余万元。
来源/天眼新闻
编辑/陈萌 责编/曹钦永 审核/李丹 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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