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和爱人准备在今年的7月19日举行婚礼,挑了许久之后,终于选定了酒店,并且交了定金。婚期将至,可酒店的一个电话,打破了王先生所有的计划。
王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自己也知道婚宴一般都要提前几个月预定,所以他在多番对比之后,选择了贵阳明宇尚雅酒店,并在三月份付了定金。
王先生:我是3月8号直接到他们大堂三楼,找到一个负责人唐经理,谈好以后,以1500一桌的价格定了22桌,然后我们支付了5000块钱的定金,我当时就要求他们给收据、拟合同,这个唐经理就说,过几天会发电子版给我。
(资料图片)
到了3月14号,唐经理通过微信把合同发给了王先生,以为婚宴已经安排好后,王先生开始着手准备其他事。谁知到了4月6号,王先生突然听到有人说,唐经理已经从酒店辞职了。
王先生:酒店换了另外一个人和我对接,一个姓刘的经理给我打电话说,7月19号定出去了,不是我们家定的,我就很诧异了。
王先生说,酒店那边给他的解释是,唐经理在辞职时没有做好交接工作,而且当初付的定金不是付到了公司的账户,而是唐经理自己提供的私人账户上。加上唐经理发给王先生的合同只是一个电子版,上面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也没有任何签名,唐经理也没把合同交给酒店,所以他们并不知道王先生定了7月19号的喜宴,其他的工作人员就把那天王先生想要的宴会厅定给了别的客户。
王先生:他们喊我在他们隔壁的一个厅摆酒,我本来定的是可以摆20多桌的黔灵厅,但是他那个厅才能摆12桌,我肯定不愿意。又找父母看了一下,变成7月20号,实在不行委屈晚一天也无所谓,但当谈到赔偿这个问题的时候谈不拢。
得到这样的回复
王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
于是他找到了《百姓关注》
王先生:本身就是他们失职,我也不想在他们酒店(办婚宴)了,我希望他们双倍退定金就行了。
随后,记者和王先生一起来到了贵阳明宇尚雅酒店,负责人王女士告诉记者,按照酒店的正规流程,客人在确定喜宴的日期桌数之后,就应该马上签合同。但是唐经理没有按照正规流程操作,私自就和王先生达成了协议。而当他们知道这个事后,多次催促唐经理才把定金交到了公司。
王女士:如果王先生这边延后一天,改到7月20号办婚宴,那么我们就赠送2桌,然后再送一个房间一晚的住宿。
对于这样的处理方式,王先生表示要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再做决定。王女士也表示,会再向领导反馈此事。
采访的第二天,王先生告诉记者,酒店给出的解决方案和采访当天一样,他们已经决定不再这家酒店办婚宴,并且已经向消费者协会反映了此事。
记者 | 姚婷 龙安
编辑 | 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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